此次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了外贸综服企业的定义,提出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完善综服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加强信用分类管理等措施,将为外贸综服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助力外贸企业降本增效,培育竞争新优势。
近日,为深入贯彻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注重用新技术新业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要求,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部署,加快建立与外贸综服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框架和管理模式,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业内人士指出,《通知》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外贸综服企业的发展环境,促进外贸综服企业健康规范发展,将更好帮助广大外贸企业降低成本、开拓市场,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而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为外贸综服企业“正名”
2013年以来,国务院多次发文鼓励外贸综服企业发展,并三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尽管如此,对外贸综服企业这一新业态的相关法律定义和配套政策尚未落实,缺乏相关行政执行的法律和条例依据。
此次五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首次明确了外贸综服企业的定义,为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措施提供了前提条件。《通知》明确,现阶段,外贸综服企业是指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身份,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在内的外贸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
近几年来,外贸综服企业以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为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融资、信保等进出口环节提供一体化专业服务,在降低企业成本、促进成交、开拓市场、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记者了解到,外贸综服企业在没有“正名”前一直游离于法律边缘,由于涉及到资质、牌照、企业类别不明确等问题,部分外贸综服企业在开展融资业务、出口退税和参与海关评级等方面受阻。
如今,这些摆在外贸综服企业面前的问题将迎刃而解。《通知》指出,为解决外贸综服企业反映集中的明确身份、分清责任等问题,五部门按照稳中求进、责权相当、风险可控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模式,提出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完善综服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加强信用分类管理等措施。
助力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外贸综服企业的最大优势体现在服务中小企业上,可以为相关企业节约交易成本、增加交易机会、提高交易效率,为中小企业减轻负担。
白明进一步指出,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外贸综服企业应运而生,这一新兴业态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将企业的生产功能与交易功能进行剥离,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分工方式。
数据显示,作为国内第一家面向中小企业的进出口流程外包服务平台,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公司2016年的交易额达到225亿元,同比增长了87.5%。“这表明外贸综服企业解决了不少中小外贸企业的痛点,为企业提供了更大发展空间,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白明说。
对于外贸综服企业未来的发展,白明认为,外贸综服企业是中国率先培育出的新兴业态,由于当前的制度和法律相对不完善,外贸综服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约束。未来,有关部门需要加大对外贸综服企业的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中国的外贸综服企业占据国际市场制高点。
上述诉求在政策层面得到了进一步明确,《通知》要求各地方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综服企业的政策指导、风险管控和信息服务,加强属地管理和综合监管。要因地制宜,主动施策,进一步出台支持措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为外贸综服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外贸发展科 刘丹 摘自中国商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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